1. 申请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 具有的法人地位; ● 产品生产/服务符合法规的规定; ● 申请方正在/拟建立文件化的体系。 2、信息交流 通过人员互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相互了解,确定实施认证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3、认证申请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认证公司进行评审通过后,将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4、签订合同 在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体系认证服务合同》,认证公司将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图片 5、企业认证前的工作 在安排审核前,申请方应确保: ● 建立了文件化的体系; ● 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 ● 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体系审核与评审,且内审已覆盖所有的场所和条款。 ● 提供手册及程序文件; 6、阶段审核(预评审) 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体系手册、程序文件送交认证公司,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在组织现场进行文件,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相应要求为止。 核的目的在于: ● 确定受审核方的体系是否就位,能够迎接第段现场认证审核; ● 使受审核方了解审核程序与; ● 对同一受审核方的核不超过一次; ● 核的现场审核人日数不超过正式审核现场人日数的50%; ● 不因核而正式审核的人日数。 7、第段审核(现场审核) 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9001体系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进行。第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荐注册。 (1)审核组长至少在审核开始的一周前将审核计划(包括审核员名单、审核日期和日程安排)书面通知受审核方,经受审核方确认后,按计划实施现场审核。 (2)审核范围涉及体系运行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活动及相关的文件与记录。 (3)审核采用抽样的,审核组通过交谈、调阅文件与记录以及查看现场的,寻找受审核方体系符合认证及相关职能文件的证据。对于未能提供符合及体系文件证据的部门/岗位/人员/活动,审核组将开具不合格报告。 (4)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前,审核组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情况,在末次会议上要报告审核结论(推荐认证、推迟推荐认证注册和不推荐认证),并明确对不合格纠正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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