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一定的流程,毕竟在不同的企业对于商标的需求都是相同的,在申请商标的流程中,不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无法进行顺利商标申请,比如在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中公告期的异议。如果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被他人提出异议,自然需要进行异议复审处理,如此,下面就由公司宝为各位讲讲商标注册异议复审该如何处理? 商标注册流程中,商标查询(两天内)-申请文件准备(三天内)-提交申请(两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一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一年内)-商标公告(三个月内)-颁发商标证。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标注册后,会有一个商标公示期,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而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具体的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如下: 1、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取伪,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视情复审。 2、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人只能是原异议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3、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人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交送《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可附送其他证明材料。 4、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转送对方当事人,并限期做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5、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异议终局裁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或其代理组织,并移送商标局办理注册或撤销初步审定事宜。 以上便是关于企业商家在商标注册公告期被提出异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有关商标复审申请的流程办法,相信各位对于商标注册异议复审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如果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注册异议处理的问题,欢迎各位到公司宝进行咨询有关商标注册注意事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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