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步骤
一、外资ICP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1,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 3,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二、外资ICP许可证审定流程: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所需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5、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6、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7、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8、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步骤: 1、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2、网审通过后,准备相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构:商务部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7.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三、外资ICP许可证代办申请: 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提交ICP许可证所需材料,流程和材料与申请普通内资ICP许可证相同。 四、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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